通知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清查并處理建成區違設,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工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安徽省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違建縣(市、區)”創建標準及考評辦法(試行)的通知》的精神,蕪湖市依法治理存量違法建設,嚴格禁止新增違法建設,形成防違控違長效機制,扎實推進“無違建縣(市、區)”創建活動。
一是全市各級城管部門堅持落實網格化巡查制度,對違法建設做到早發現、早處置。市城管局專門建立了違法建設督辦機制,對上級交辦、群眾舉報的違法建設問題一律實行現場督辦、現場核實,確保違法建設舉報問題件件有落實。2020年以來,共查處并拆除違法建設134處,共計27591.23平方米,基本完成了違法建設零增長工作任務。
二是狠抓安全生產工作不放松。印發了《關于開展違法建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對全市范圍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非法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占壓管道和通信線路、占用消防通道和河道、私自搭建板房等行為進行了全面摸排。目前已摸排出34處(1178平方米)可能涉及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均已整改完畢。
三是開展2018年以來新交付小區違建、涉及各級政府機關及全體黨員干部違建、涉及安全隱患違建、老舊小區違建的清理整治工作。印發《蕪湖市2020年無違建縣區創建暨違法建設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創新聯合懲戒機制,要求各級執法機關及時將違法建設處置決定及執行情況書面告知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稅務、公安、住建等部門和金融、供電、供水、供氣等單位,堅決鏟除以違法建設獲取非法利益的土壤,抑制違法建設行為蔓延。
下一步一是將采用多種形式,進一步前移違建管控關口,將違法建設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二是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與違法建設治理一并開展,積極開展拆后建設處置工作,做到見縫插綠和“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三是繼續開展違法建設的隱患排查工作,尤其是對影響供電、供水、供氣、消防、防汛等公共安全的違法建設建立臺賬、逐一清理;四是計劃開展該市違法建設大摸底、大排查工作,擬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該市違法建設進行全面摸底造冊,以影像圖方式制作違法建設檔案,集中鑒定,集中掛牌督辦、逐一銷號,穩步推進該市創建工作。